2023年12月,经最高检指定统辖,国企人员王某纳贿案,交由镇江市丹徒区查看院处理。
王某是外省某石油公司分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。经查,2013年至2023年间,王某运用自己担任某企业钻完井部司理等职务上的便当,经过其他几个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为多家企业在东西设备运用、船只租借运用组织、服务的质量点评等事项上供给协助,先后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66次,折合人民币896.9104万元。
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查看院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查看部副主任何佳说:“被告人纳贿的方法有多种,有收受现金,收受高级手表,还有承受银行转账,以及承受代为付出费用等等方法。他除了收受人民币以外,还有收受美金的行为。”
在案子检查过程中,嫌疑犯王某自动告知了查询人员其时没有把握的大部分纳贿现实。
何佳说:“有一名受贿人需要就船只的租借运用组织,向被告人牟取利益。有一天他给被告人打电话说,我给你带了一箱海鲜,放在一个烟酒茶超市,请你去拿一下。被告人翻开白色泡沫箱,发现里边是100万元现金。被告人租借了一间公寓,是专门用来寄存赃物的,侦办机关前往公寓搜寻的时分,发现白色泡沫箱里的100万元现金是原封不动的。”